我校张宏刚同志被评为

全省青少年维权工作标兵

   
 

  12月30日,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山东大厦举行,大会表彰了2011年度全省青少年维权工作标兵和先进个人,我校团委书记张宏刚荣获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的“全省青少年维权工作标兵”称号,并记二等功。据悉,全省包括教育、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系统共有10人获此殊荣。
   大会表决通过了《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》,副省长孙伟作重要讲话。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德宽、团省委书记王磊、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等领导一同出席大会并为获奖人员颁奖。会议由团省委书记王磊主持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/12/31

          张宏刚老师在表彰会会场

                荣誉证书
     
               二等功奖章

 
         

 

制作: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电话:0531--88991561 email:shiyandongxiao@163.com